公告指界通知书
陈敬梅:
梁春江向我局申请坐落在三亚市吉阳区港门村东一路二巷12号的土地使用权登记,该宗地西边与你陈敬梅相邻,根据《土地登记规则》规定,需你现场指界签章,经多次联系不到你,我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9月18日已在你门口张贴指界通知书,已超过7日,但你还没来指界签章,我局重登此公告。请你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土地房屋权证》到三亚市吉阳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指界签章,逾期我局将按缺席指界处理。
三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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