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融情于法婚姻家庭纠纷得解决
本报讯(记者吴英印)近日,在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的努力调解下,符某与兰某的婚姻家庭纠纷终于得到了解决。
符某与兰某于2010年结婚,2014年双方出现感情不和,期间已有第三者介入,因此两人已分居长达4年。
考虑到符某与兰某育有一男两女(二女儿为残疾人),为了三个孩子将来能够在圆满的家庭下快乐成长,天涯区司法局、天涯区妇联及两人所居住的村委会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够挽回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
尽管人民调解员从亲情及法律的角度对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兰某和符某都明确表示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维持下去,同意离婚。
双方虽然同意诉讼离婚,但在诉讼期间三个儿女的抚养问题上,双方发生较大分歧。
见状,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调解过程,符某表示愿意抚养大女儿,兰某则表示愿意抚养小儿子,但双方在残疾的二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始终分歧较大,都认为其没有能力扶养,互相推诿。
对于二女儿的抚养问题,人民调解员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说明,孩子不管健康如何,父母都有义务去抚养她长大成人,更何况她是一个残疾的小女孩,你们应该给她更多的关爱,更多的温暖,切勿让她因你们的行为流眼泪。
经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双方同意在诉讼期间,双方轮流一个月抚养二女儿,照顾她的生活起居,生活费用由村委会承担。至此,一桩婚姻家庭纠纷得以解决。
三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该案件中,人民调解员在讲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以骨肉情为突破口,使双方互谅互让,缩小争议差距,因案制宜,转变调解思路,从亲情入手,融情于法,促进家庭和睦,定息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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