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存款1655万余元男子被三亚法院判7年,罚30万元
□记者刘柯娜
本报讯福建男子柯某文非法组织了一个29人、80期、2万元的民间标会,吸收公众资金1655万余元。三亚法院经审理判定柯某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7年,处罚金30万元。
2011年5月,被告人柯某文未经批准,通过公开宣传、利诱的方式到三亚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赚钱为由向该公司员工等人进行宣传,并邀请其入会。随后,柯某文非法组织成立了一个29人、80期、2万元的民间标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其中,柯某文为会头,会员包括陈某庆、陈某顺、陈某招等人。该标会于2014年下半年倒会。自2011年5月至2015年5月期间,据柯某文、柯某贞、柯某城的银行账户流水记录显示,其共收到“资金互助会”会员的资金为1655万余元,支付给会员的资金为1512万余元。2015年9月23日,柯某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柯某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其将违法所得142万余元退赔给各被害人。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柯叶文不服,提出上诉被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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