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亲戚是领导、翻译官能帮提拔代购香港免税品“90后”无业女3个月骗65万获刑12年5个月
南国都市报10月14日讯(记者何慧蓉)“90后”无业女子邓某玉谎称亲戚是领导、翻译官,可以帮忙提拔受害人弟弟、在香港代购便宜的黄金、手表等,在短短3个月内就骗了65万余元。骗局被拆除后,邓某玉被多名受害人扭送到公安机关。
邓某玉今年25岁,广东湛江人,租住在三亚南新农场一出租屋内。邓某玉没有工作,之前也只是靠打零工生活,但她却对外谎称自己的亲戚是领导、翻译官,身份显赫。
2016年6月,邓某玉与被害人林某打麻将时,得知林某的弟弟在福建老家“当官”,便对林某称其亲戚在北京当领导,其亲戚的朋友在福建省当领导,可以帮助提拔林某的弟弟。期间,为了骗取信任,邓某玉还让“龙哥”等人(另案处理)假冒其当领导的“大伯”与林某通话,林某信以为真。之后,邓某玉以办理提拔林某弟弟的事情为由数次向林某索要钱款,林某通过现金支付及转账等方式合计向邓某玉支付26万元。
2016年6月至8月间,邓某玉向其朋友陈某、符某、李某等人谎称其有亲戚是翻译官,经常前往香港出差,香港免税店销售的黄金、手表、蜜蜡、手机等免税品很便宜,可以帮忙代购。陈某、符某、李某等人信以为真,多次向邓翠玉支付了用于代购金银首饰等物品的款项。其中陈某通过现金支付及转账等方式支付15.88万元;符某通过现金支付及转账等方式支付15.34万元;李某姐弟俩通过现金支付及转账等方式支付7万多元。
2016年8月底,邓某玉以能以支付很少的价款帮吴某更换更大更漂亮的金项链为由,将吴某佩戴在身上的金项链骗走。
邓某玉获得上述钱款及物品后,并未向被害人陈某、符某、李某等人给付任何物品,所有款项均被邓某玉与“龙哥”等人挥霍。
2016年9月,陈某等人向邓某玉多次催要代购物品,邓某玉无法给付,以各种理由搪塞。陈某等人发觉被骗,便于2016年9月6日将邓某玉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三亚中院终审,邓某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5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邓某玉退赔受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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