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释法 “老赖”立还27万元
本报讯(记者吴英印通讯员熊冰清赵睿)近日,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下,被执行人王某某带着27万元现金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王某某还款案件源于一份无效的土地买卖合同。李某某与王某某的母亲签订了土地买卖合同,后王某某的母亲去世,该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被确认无效,李某某多次要求王某某返还合同款未果,遂诉至市城郊法院。城郊法院判决王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李某某支付6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黄立平依法向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王某某依然无动于衷。此后,黄立平多次联系王某某,耐心向其释明法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不仅是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还将会面临一系列的惩罚,届时他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出行,在买房、买车等方面也会受限,如果情节严重,法院还会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权衡利弊后,王某某主动携带27万元来到市城郊人民法院还款,剩余欠款,他承诺会在一年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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