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企业储存危险废物未设置识别标志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赵庆山)近日,市生态环保局对三亚市4家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涉事企业均因废机油、沾染废机油的废机油桶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别被处罚1万元。
前段时间,市生态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金才橡胶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废机油、沾染废机油的废机油桶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废机油、沾染废机油的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存在污染环境的风险。金才橡胶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被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
据了解,执法人员在另外3家企业也发现类似问题,分别是位于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客家坡的环保砖厂、三亚文华东方酒店、荔枝沟工业区海润路37号的混凝土搅拌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此3家企业也分别被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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