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庭八号”项目地下室局部设计调整的批前公示
三亚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陈方虎、陈方伟提出因其建设的位于市解放路“华庭八号”项目项目南侧规划路暂未实施,申请将原审批地下室出入坡道改为机械升降机,调整后不改变原审批计容建筑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12日),详情请登录三亚市规划信息网站http://ghj.sanya.gov.cn。进行查询,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我委。
三亚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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