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港航公安机关管理体质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7]327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港航公安机关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财防[2018]1493号])和《海南省港航公安机关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海南省港务公安局委托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海南省港务公安局及所属三亚港、八所港分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各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债权债务登记,债权债务人不能在期限内进行登记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海南省港务公安局
联系人:谢明精电话:13337557477
海南省港务公安局八所港分局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港湾三楼308号
联系人:符恋电话:13876432232
海南省港务公安局三亚港分局
海湾商务大厦
联系人:吉文斌电话:13976719251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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