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警钟要长鸣
三亚日报吴采净
11月5日,记者从三亚市质监局获悉,三亚一酒楼“心很大”,电梯从2014年9月就未再进行年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质监部门据此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据11月7日《三亚日报》)
4年都不体检的电梯,酒楼营业后却还使用,这家酒楼不仅仅是“心很大”,而是“胆很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居住方式的改变,电梯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一个很重要的基础设施,电梯的使用越来越频繁,电梯安全关系着众多人的生命安全,忽视不得。
然而电梯却也隐含着危险因素。近年来,各地关于困人、按键失灵、冲顶、摇晃等“电梯惊魂”事件频频发生,给我们带来了惨痛的教训。
为了保障电梯安全,各地通过完善设计、整改隐患、加强监管等举措给电梯上“安全锁”,但还是有一些电梯使用者却不顾他人生命安全,始终怀揣着侥幸心理,对不安全电梯“睁只眼闭只眼”。
事实上,大多数的“电梯惊魂”事件都并非偶然,大概都与缺乏妥善维护有关,因此电梯的定期“体检”也并非是多此一举,而是电梯安全保障的必要前提。
“电梯惊魂”事件有时候可能只是虚惊一场,但有时候却造成了生命财产的流失,所以,我们始终要抱着“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带病”上岗或是未定期进行“体检”的电梯,以严管重罚的方式减少“电梯惊魂”事件的发生。
电梯安全是公共安全,是每个人的人身安全,而电梯安全也需要每个人做出努力,自觉爱护电梯,安全、文明地使用电梯,不给电梯增加“伤害”。
电梯安全工作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付诸行动。电梯安全的警钟要长鸣,不要让血的教训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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