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通报3起扶贫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本报三亚11月8日电(记者徐慧玲通讯员简文)海南日报记者11月7日从三亚市纪委获悉,近日三亚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这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宋达雄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扶贫款物损失问题。2014年7月,宋达雄在对抱安村报送的王某某家庭进行入户核查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的王某某一家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成共计25326.89元的扶贫物资损失。2018年10月,宋达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科员张永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工作造成严重影响问题。2015年3月,张永金在工作调动时,因未按规定将负责管理的贫困户档案资料移交崖州区农林局,也未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致使部分贫困户档案缺失,导致崖州区农林局抽调大批人员重新补充整理本辖区2014年度贫困户档案,对扶贫工作造成严重影响。2018年10月,张永金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三亚市天涯区立新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明师、天涯区立新村委会委员陈晓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2014年7月至12月,陈晓亮在贫困户申报和脱贫验收工作中敷衍应付、乱作为,在未按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下,自行编制“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及“减贫农户收入调查表”等资料,致使本应于2015年度脱贫退出的1户贫困户于2016年12月才被确认退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陈明师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精准识贫政策及工作情况不了解、不掌握、不督促、不作为,负有领导责任。此外,陈明师还存在违规使用村集体土地租金外出旅游、发放春节补助,以及违规接受危房改造户宴请、收受礼金等严重问题;陈晓亮还存在私自截留村集体土地租金问题。2018年10月,陈明师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陈晓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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