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被要求另签装修合同三亚住建部门表示将介入调查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王天宇)近日,在三亚工作的小娜准备购买位于迎宾路一山湖项目推出的商品房。在看好户型、楼层准备签订购房协议时,销售顾问告知小娜,除签订购房协议外,精装修部分还要另行签订装修协议。对此,她认为这种销售方式不合理。
据小娜介绍,前几天,她跟朋友一起去一山湖售楼中心看房,当时销售人员向她们介绍了精装房的均价及总价,她经过一系列看房、选房程序后,准备购买一套61平方米的房子,但在准备签订认购协议时,却被告知还要签订装修协议。
“因为我符合首套房购买条件,首付30%房款即可,由于房子总价近160万,若按首付30%的要求,原本只要支付47万余元的首付款,但却被开发商要求支付57余元。”小娜说,销售人员说首付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毛坯房房款,一部分是装修款,而装修款每平方米2500元,共计15万余元,而且要一次性交付,所以,这样签订双合同她接受不了。
11月27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在该楼盘探访时,发现该楼盘确实是要求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和装修协议两份合同,对此,接待的楼盘置业顾问解释称,他们所售房屋都没有超过备案价格,不存在违规行为。
随后,记者表明记者身份,想进一步了解此事时,开发商一负责人表示,他们接受采访需要总部同意。但截止记者发稿,也没有接到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回应。
当天,记者将该问题反映给了三亚市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此事反映给相关科室后前去调查。那么,这种签订双合同的销售方式是否存在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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