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修订互联网产业扶持政策力度及范围都很大 互联网企业最高奖励 1000万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谢佳宁)12月27日下午,三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三亚市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及《三亚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后的《实施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在扶持力度及范围都很大,对经评估高成长性的互联网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
修订后的《实施意见》及《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园区、运营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开办经费,用于完善基础配套建设、加强招商宣传和提升服务能力建设等,增强互联网产业聚集能力。”“对经评估的优质互联网产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天使投资;对经评估高成长性的互联网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
只要在三亚注册,对于纳入海南省工信厅互联网企业基本库的互联网企业和在三亚市科工信局备案的三亚市互联网企业,在新政策中企业成长奖励依据降低,即视其成长速度和年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同时增加地方财力贡献奖,即视其每年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不含个人所得税与房地产相关的财力贡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在《实施意见》第六条中还明确:“符合入驻三亚市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的互联网企业、创业团队,三亚市可以提供3年人均面积不超过10㎡的免费办公用房并免除物业费和宽带费;对聚集在其它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平台的无自有产权办公的互联网企业,三亚市提供3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和宽带服务等补贴。”
《实施意见》及《资金管理办法》还鼓励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发展。“经备案批准在三亚市举办的互联网创新创业活动,按照活动实际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贴”,三亚市互联网企业参加国家、省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同时,在新政策中根据人才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奖励,即对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视其工作人员每年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前3年按50%给予奖励,后2年按30%给予奖励。已认定为互联网企业的,工作人员地方财力贡献奖励自本办法发布当年起算,连续享受5年。
在园区管理方面,在新政策中将原设立办事机构调整为建立管理服务平台,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在园区建设标准化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采购行政审批、优惠政策办理等代办服务事项,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化特色服务,增强园区服务和聚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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