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撞人致女婴十级伤残 狗主人不履行判决被拘留》后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老赖”卖车现场还款
廖某某与冯某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源起冯某为所饲养的宠物狗撞人致7个月大的廖某某摔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案经市城郊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冯某为赔偿廖某某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冯某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廖某某的监护人于2018年7月25日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冯某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冯某为不但拒不履行判决,还几次搬家玩起了失踪。
为此,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冯某为的财产状况及行踪进行调查,发现冯某为经常开着一辆粤A牌照的白色汽车。2018年12月7日,蹲点儿半个月的执行法官终于找到冯某为,并依法对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行为处以15日司法拘留(《三亚日报》2018年12月13日8版报道)。被拘留期间,冯某为称该车是别人以5万元钱抵押给自己的,不在自己名下,并坚称自己没有钱且没有履行能力,不愿还钱。
鉴于冯某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该车进行查封,并依刑法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近日,公安机关对冯某为以涉嫌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进行侦查时,冯某为这才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被家人取保候审出来的冯某为找到执行法官,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并表示自己尽快卖掉粤A牌照汽车,先赔付给廖某某。
1月9日下午,冯某为带着买主刘某来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官的主持协调下,与廖某某的代理人进行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将粤A牌照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卖车款现场支付给廖某某的代理人。此后,冯某为每个月还款1000元~2000元,直到全部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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