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取消32项证明事项 以后“结婚证明”“未婚证明” 都不用开了
本报讯以前在办理相关政务事项时会被要求提供结婚证明、未婚证明、无犯罪证明等各种证明,以后在三亚办事不需要提供这32项证明了。近日记者从三亚市政务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三亚开展了设定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记者沈丽焕
目前,清理结果已经三亚市政府同意并对外公布。“结婚证明”“申请人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等32项证明事项取消。
记者了解到,据《关于公布三亚市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显示,三亚共取消了32项证明事项,其中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8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19项,主动取消的证明事项3项,根据国家或省文件取消的证明事项2项。
《通知》明确,凡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有关实施部门不得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其中“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资金落实证明”等部分证明事项材料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和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主动核查等方式代替原来证明。
下一步,三亚将继续深化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被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困扰的问题,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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