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污拒不整改崖州区一包装制品厂领210万元罚单
本报讯(记者赵庆山)漠视环境法律法规,拒不改正违法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2月20日,三亚崖城恒河包装制品厂收到崖州区环境保护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其作出按日连续处罚人民币210万元。
2018年,崖州区环保局多次接到大出水村附近群众投诉称:崖城恒河包装制品厂排放黑烟,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接到投诉后,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并向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厂无视责改,继续排放大气污染物,2018年12月14日,崖州区环保局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厂锅炉大气排放物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超标,遂于2019年1月3日向该包装制品厂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同时对其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1月10日,崖州区环保局对该厂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厂仍在排放大气污染物,检测结果显示仍然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对该厂实施按日连续计罚人民币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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