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房地产服务中心二楼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898-38230999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4日
新闻推荐
三亚吉阳博后乡村文创基地启动
5月8日上午,三亚吉阳区(博后)乡村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与实践基地启动仪式在博后村举行。该基地通过乡村创意文化示范社区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