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才城水质净化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三亚市人才城水质净化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2GPLxw1_ZYKOo65hUhwYA
提取码:fkax
2.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表可联系三亚市水务局。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亚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三亚市新风街42号水利大厦;
联系人:孙令昌;
联系电话:15120679611;
邮箱:21323526@qq.com。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DjWtZv
DQfGS2z0ZXpIU6Q提取码:myi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亚市水务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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