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吉阳区开出首张乱吐槟榔汁罚单
本报讯(记者卢智子)近日,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同心路向乱吐槟榔汁的市民开出罚单,并处50元罚款,这是三亚市《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倡议书》发布以来,吉阳区开出的第一张乱吐槟榔汁罚单。
当天上午11时许,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五队三中队中队长吴光是带领副中队长陈常拓、队员陈规亮在同心路巡逻,至同心家园二期对面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路边,司机正坐在驾驶位上嚼着槟榔,并伸头朝窗外吐槟榔汁。
“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随地吐痰、吐槟榔渣汁、吐口香糖、便溺,责令清除,处50元罚款。”经过吴光是等人一番沟通,乱吐槟榔汁的市民接受了陈常拓开出的现场处罚单,缴纳了50元罚款。
“我们每天从早上7点30分到晚上11点,执法人员在负责的辖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发现不文明行为会进行教育和处罚,希望市民也能够积极起来,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吴光是说。
据不完全统计,8月1日至19日,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查处占道经营125宗,罚款6250元;查处乱堆杂物258宗,罚款12900元;查处乱吐槟榔汁1宗,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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