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800元电动车 转手卖180元 男子被行拘15日罚款1000元
□记者畅凯通讯员白瑛奇李红
本报讯11月6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风派出所陈人帅行动中队联合分局吴永佛行动中队,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车案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一名,扣押违法所得11元。
当日14时许,新风派出所接到市民钱先生报案称,他花800元买的二手黑色电动车没拔钥匙,在解放路风情街附近被盗。接报后,该所所长肖周祥迅速指派陈人帅行动中队赶往现场调查。
陈人帅等人到达现场后,通过调取相关资料及走访排查,发现一个名为刘某飞的男子具有作案嫌疑。随后,陈人帅与天涯分局吴永佛中队联合,初步研判出刘某飞的活动区域,随后就地展开摸排工作。
当日19时许,刘某飞在和平街某网吧3楼被抓。经询问,刘某飞对盗窃他人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刘某飞找人将被盗电动车以180元的价格卖给流动收废品人员,已将卖车所得赃款花掉169元,队员们扣押违法所得11元人民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刘某飞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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