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公告
陕西康颐乐养老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对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与陕西康颐乐养老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们公司地址不详,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琼0271行审16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对申请执行人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作出的三道运罚(2018)460211010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给予被执行人陕西康颐乐养老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的处罚内容及逾期履行加处罚款29999准予执行;二、被执行人陕西康颐乐养老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应在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自动履行完毕,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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