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上路被吊销驾驶证
□记者畅凯通讯员张海哲
本报讯2019年12月25日0时52分,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名。
据了解,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吉阳大队路管员在榆亚路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时,依法拦查车牌号为琼BZ××92轿车。经三亚市中医院酒精度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驾驶人文某华(男)血液内酒精浓度为2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文某华如实交代其醉驾行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三亚警方将依法对文某华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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