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码标价、无资质销售口罩一商家及一人“吃”罚单
南国都市报2月17日讯(记者蒙健)2月17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三亚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鉴于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口罩为市民日常防护必需且紧缺商品,三亚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期对未明码标价、无资质销售口罩的商家及个人分别处罚款5000元及9500元。
据介绍,1月31日,三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舆情监测,对位于三亚吉阳区商品街八巷13号的三亚潘正华养生馆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柜台上摆放着一盒外包装无中文标识的口罩,规格为50个/盒。在该店货柜内摆放用白色塑料袋包装的口罩共5包,其中两包规格为10个/包,三包为20个/包,上述产品均未明码标价。据该店负责人潘正华称,上述口罩是其从网上购买,通过物流发货,不能提供供货方的相关资质材料和进货单据,也没有销售单据和记录。
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三亚市海棠区青田小镇223国道上的朱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销售口罩,违法所得400元。
三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我国《价格法》对三亚潘正华养生馆罚款5000元。同时,朱某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口罩经营,该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并罚款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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