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公告
(2020)琼0271行审88号
潘远松:
本院受理的(2020)琼0271行审88号申请执行人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潘远松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琼0271行审88号《行政裁定书》,本院裁定:一、对申请执行人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2019年4月1日作出的三道运罚(2019)460211015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对被执行人潘远松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准予强制执行;二、被执行人潘远松应当在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自动履行完毕,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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