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三亚电动汽车充电峰谷时段和服务费双调整
本报讯(记者李少云通讯员袁兴秀)11月18日,市发改委发布通知,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规定,并结合燃油价格变动态势,自2020年12月1日起,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峰谷时段,同时下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
电动汽车车友可选择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调整后
◆峰时段为:16∶00—24∶00
◆平时段为:08∶00—16∶00
◆谷时段为:00∶00—08∶00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每千瓦时下调0.10元。调整后的上限标准为:电动公交汽车0.70元/千瓦时,其他电动汽车0.9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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