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时段服务费下月起调整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18日讯(记者刘丽萍)11月18日,三亚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峰谷时段,同时下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
调整后的峰时段为16:00—24:00,平时段为08:00—16:00,谷时段为:00:00—08:00。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每千瓦时下调0.10元。调整后的上限标准为:电动公交汽车0.70元/千瓦时,其他电动汽车0.9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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