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因下列违法当事人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请相关当事人给予关注并及时与本单位联系(单位地址:临春河路213号交通小区,联系电话:88686525),公告内容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下列当事人如果不服本单位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李业滨通讯员朱旭陈成玉)为提升易碎行李安全运输的服务质量,近日,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以下简称“三亚机场”)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