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2月3日公开征求意见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5日讯(记者谭琦)近日,三亚市民政局起草了《三亚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即日起至12月3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中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转向救助内容及资金来源和监督管理都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据了解,《办法》中规定,凡未纳入三亚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三亚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含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市户籍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提出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调整。农村建档立卡边缘户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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