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酒店客房内摔倒险些流产 三亚城郊法院一审判决:酒店须承担50%责任,赔偿3万余元
□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孕妇符青(化名)在入住酒店期间,在客房内因地滑不幸摔倒,出现先兆流产迹象。事发后,符青将酒店告上法庭索赔。近日,三亚城郊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三亚仁恒置业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以下简称皇冠假日酒店)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符青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35493.25元。
2019年1月2日,符青及家人入住皇冠假日酒店。当日21时,符青在酒店客房滑倒,符青随即告知皇冠假日酒店,要求皇冠假日酒店提供协助。
符青在庭上介绍,事发当天21时20分,家人在客房浴缸给宝宝洗澡,其在旁边观看时因地滑不幸摔倒,瞬间长裤湿透、胎膜早破,有先兆流产迹象。符青随即打前台电话,请求帮忙呼叫救护车并联系该酒店医护室懂医护知识的护理人员前来救助。前后等了约20多分钟,救护车仍没有到来。
其间,符青家人多次拨打前台电话,催问情况,前台称救护车暂时到达不了。120答复称,酒店位置偏远,即便有车,至少需要两个小时才能赶过来。同时,酒店没有医护人员储备,无法给予救助。符青的情况越来越危急,其家人要求前台帮忙呼叫出租车。
又等了约十分钟,出租车到达,与此同时,房务部经理陈某到达符青房间,询问情况。由于符青不能直立,否则羊水流速过快会导致胎儿早产,风险极大。陈某表示酒店没有医护室和相关人员配备。符青又询问可否提供担架和轮椅,陈某称没有。这使符青内心陷入极度恐惧和慌乱,因为从其入住的客房,要乘坐电梯和穿过长长的走廊才能抵达大堂,正常的状态下需要十多分钟左右才能走到酒店大门口。陈某最后叫来几名前厅工作人员。符青坐在椅子上由他们抬到酒店门口,再搭乘出租车赶往市区医院(海南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符青从摔倒到坐上出租车,前后耽搁了近40分钟。她于当天22时33分抵达医院,随后急诊急救。
三亚城郊法院认为,符青在皇冠假日酒店处入住,皇冠假日酒店应对符青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符青作为成年人,而且还是孕妇,其应有义务意识到其一举一动均应以安全为主,其在酒店客房摔倒,根据其在诉状中陈述,系家人在房间浴缸给宝宝洗澡,其在旁边观看时因地滑不幸摔倒,但未提供证据证实完全是因酒店客房的原因造成其摔倒,所以,其对自己不注意的行为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因此,皇冠假日酒店对符青在酒店客房摔倒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法院认定,符青损失共计70986.5元(医疗费21099元+护理费280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营养费300元+误工费10823元+交通费10184.5元),皇冠假日酒店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皇冠假日酒店应向符青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49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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