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590万元,合同诈骗2268万元省华侨华人服务中心原主任曾某锋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日讯(记者利声富)记者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20年12月30日,该院对海南省华侨华人服务中心原主任曾某锋贪污、合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曾某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8年间,时任海南省华侨华人服务中心主任的曾某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海口某房地产交易有限公司勾结,将海南省华侨华人服务中心的“侨务综合楼”改建工程虚报为海口公司的积压商品房,以此套取专项财政补贴297万元。2002年至2009年间,曾某锋还利用职务之便,将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一块面积为27967.23平方米的项目用地,转让给海南公司建小区,并从中非法侵吞国有土地转让补偿款293万元。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59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曾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226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锋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贪污罪、合同诈骗罪成立,依法应数罪并罚。
判决后,被告人曾某锋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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