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司机被罚100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2日讯(记者利声富通讯员张海哲)近日,邹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被网友举报,交警对其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00元。
近日,三亚交警收到网友举报,在三亚市荔枝沟路段,有一辆琼BG***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希望交警部门能够查处。
三亚交警接到举报后迅速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车辆信息查询到该车辆驾驶人邹某,并将其口头传唤至三亚交警支队吉阳大队接受调查。
在交警路管员的批评教育下,邹某承认自己驾驶琼BG***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荔枝沟路段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事实。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保证书,表示以后不会再犯,一定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邹某因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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