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扣押物品的公告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在海棠区范围内,依法扣押一批用于非法经营的摩托车、三轮车、桌椅等物品,经告知并催告,部分扣押物品的当事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导致扣押物品长期积压,造成政府公共管理资源浪费。
为合法、妥善处理上述被扣押物品,现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暂扣物品清单》原件、身份证等材料到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上述被扣押的物品将被依法处置。
上述被扣押物品清单同时张贴于海棠区政府大院公告栏。(咨询电话:38888108)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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