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三自然资告字〔2021〕14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三亚市水蛟路东侧A-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1〕76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三亚市水蛟路东侧A-01地块,CGCS2000坐标系面积105586.53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105517.03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该宗地用地规划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M1),对应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021年1月2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三亚天涯区水蛟路东侧约158亩项目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称“三亚市近期拟出让的三亚天涯区水蛟路东侧约158亩项目用地,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已完成三亚天涯区水蛟路东侧约158亩项目用地10.5527公顷征收工作,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支付到位;关于土地权属问题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省国营南岛农场与天涯区水蛟村委会有争议,现天涯区水蛟村委会提出异议诉讼至法院。天涯区人民政府按要求将土地款23047096.80元提存共管账户,待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再明确争议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归属问题。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天涯区人民政府”。经我局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的规定,鉴于三亚市水蛟路东侧A-01地块不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且用地规划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M1),拟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属低碳制造中的工业用地,不设出让控制指标。但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该宗地用地规划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M1),其须符合以下五项控制指标:1.其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地块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绿地率不得超过20%;3.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4.容积率≥0.7;5.投资强度≥900万元/公顷。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同时,结合2020年11月16日我局出具的《关于三亚市水蛟路东侧A-01地块规划情况的说明》,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单价为1060元/㎡(折合70.67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11192.1722万元。
该宗地在办理国有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用手续时,占用农用地7.5181公顷,未利用地0.4258公顷。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三亚市耕地占用税适用标准为35元/平方米,该宗地耕地占用税为263.1335万元。同时,根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适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第二条规定,三亚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42元/平方米,该宗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333.6438万元。
综上,该宗地土地评估价、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合计11788.9495万元。确定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789万元。
(二)开发建设要求。
1.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竞得人的公司注册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自竞得宗地之日起30年内不得迁出三亚市。
4.该宗地项目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装配率不得低于50%,且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执行)。
二、竞买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根据片区产业规划和发展的要求,该宗地拟用于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为保障项目建设品质,竞买人须提供项目《设计方案》和《市场保障方案》。同时,为满足《海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8-2022)》(琼建科〔2018〕127号)对2022年三亚市混凝土构件需求量的测算要求,竞买人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所涉及混凝土构件年产量应不低于30万立方米。该宗地竞买人资质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三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保证金及付款方式:报名参加竞买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根据2021年2月1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土地出让金缴纳额度及缴款时间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精神,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074万元整(即挂牌出让起始价的60%),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质的审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
竞买人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成交价款。同时,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6月11日到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有意参加竞买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挂牌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6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参加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该宗地挂牌时间为:2021年6月4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15日11时30分。
(五)确定竞得人原则: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确定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10分钟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七)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八)其它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883644066652984565303602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地址:1.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7楼7005室——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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