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抚养费被列“黑名单” 屯昌一男子被银行拒绝贷款急忙全额履行抚养费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通讯员王晓琳)近日,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屯昌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响起,干警接起电话后发现来电的是被执行人王某。王某电话中称:“我需要贷款,结果银行不给我贷,说我被法院列入黑名单了!这是怎么回事?”经过案件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2015年与申请人蓝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判决后不履行义务,即向申请人蓝某支付6个月抚养费共4200元,蓝某2017年申请强制执行。因王某一直规避执行,法院未查找到他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且他本人已迁离本地,在人财均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屯昌法院终结此案执行程序。
屯昌法院虽已结案,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院按照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在银行的征信考评中,王某被银行拒绝借贷。虽然王某躲避了2年,但法院的限制“如影随形”,王某联系法院后,得知避无可避,便立刻向申请人蓝某如数履行相应义务,向蓝某汇去抚养费4200元,并告知法院工作人员已履行完毕。
随后,执行局干警通过多次电话、短信联系蓝某,确认了蓝某已收到被执行人王某4200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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