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讨论2起案件加强沟通协调 提升办案质量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通讯员张海江王国和)9月27日上午,屯昌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5次会议,讨论一宗重大刑事案件和一宗与刑事犯罪相关连的民事发回重审案件。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志刚首次列席屯昌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会议。
会上,屯昌法院院长苏志辉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黄志刚表示,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屯昌检察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的重要表现。屯昌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健全联系机制,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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