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法院法官向被执行人家属释法说理促解决执行难题 执回赔偿款了结5年旧案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通讯员王晓琳)案件审结但执行不终止,3月16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帮助申请人追回赔偿款2万余元。
据了解,5年前王某与甘某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将甘某砍伤,导致甘某当场死亡,王某被判入狱且赔偿原告26362.1元。王某入狱后,原告甘某一家向屯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屯昌县法院通过多种查控手段,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经与王某及其家属不断做思想工作,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虽达成和解,但因王某入狱,无收入来源,且其家庭较困难,始终无法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考虑到作为主要劳动力的甘某去世,家中生活困难,屯昌县法院于2015年年底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
虽有司法救助,但剩余赔偿款还未执行到位,承办该案的陈法官多年来一直心系申请人,时不时向王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其家庭情况。在王某还未出狱的情况下,陈法官积极联系王某的儿子,通过电话与其沟通,说明申请人因父亲甘某去世后,母亲病故,家庭生活困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王某家属为王某履行义务。
经不懈努力,王某家属被陈法官劝服,主动向亲戚朋友求助筹集案款26362.1元偿付给申请人,申请人的权益最终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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