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粮食局原局长陈贤礼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看守所里开庭审理 被控受贿151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通讯员欧雪香)3月18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到县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由监察委侦办的案件,即屯昌县粮食局原局长陈贤礼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及向其行贿人员梁平涉嫌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考虑到将被告人提押出来庭审会增加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屯昌法院和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由看守所将审讯室的设备进行了改进,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律师等一并到看守所审讯室内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陈贤礼担任屯昌县粮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梁平及杨某财物151万余元,数额巨大;陈贤礼在屯昌县粮食局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未依法进行结算审计,致使县粮食局多拨付前期咨询服务性其他费用46万余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告人梁平为谋不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行贿数额共计136万余元,且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行贿罪、串通投标罪。
庭审中,被告人陈贤礼、梁平表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且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法院依法审理后,对控辩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及证据予以了确认,并宣布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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