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经屯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租赁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租。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租,不接受竞租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年满18周岁,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租)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竞租。
四、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23日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查询和购买《屯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手册》,并按挂牌租赁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租。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5月6日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5月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租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09时00分至2020年5月8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竞得人取得土地租赁使用权后,可持租赁的不动产权证依法办理规划报建和抵押融资等手续。项目开发周期不得超过2年,应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竞得人取得宗地后须按实际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三)根据《屯昌县招商项目准入评价指标体系表》,该宗地控制指标约定投资强度≥250万元/亩,年度产值≥100万元/亩,年度税收≥3万元/亩。租赁指标纳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由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协议。(四)竞租成交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与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缴清土地租金。逾期未缴清土地租金,竞租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五)本次公开租赁地块已完成地上无附着物清表,安置补偿落实已到位,土地权利清晰;不存在土壤污染,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宗地外已确认通水、通电、通路,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六)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公告媒体
联系地址:屯城镇环东二路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
联系人:吴清良、金女士
联系电话:13807565343、18976947136
查询网址:www.landchina.com;
http://lr.hainan.gov.cn;http://zw.hainan.gov.cn/ggzy/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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