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应救尽救”暖人心 屯昌检察院为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被害人发放2.4万元救助金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通讯员邹灵灵)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近日成功办理3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为受害人送上司法救助金共2.4万元,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面临的生活困难,使其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据了解,2017年底,王某金、林某勋、邱某英通过王某霞介绍认识被告人郭某兰,郭某兰以交定金可以办理社保退休业务为由,骗取了被害人王某金、林某勋、邱某英各3万元。今年4月,被害人王某金、林某勋、邱某英向屯昌县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调查核实,王某金、林某勋、邱某英均为海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被诈骗后,被告人没有进行任何赔偿。
屯昌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王某金、林某勋、邱某英3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3人救助金共2.4万元。
据介绍,屯昌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的重要举措,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国家司法救助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的重点救助范围,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措施积极救助,努力做到“应救尽救”,让救助款真正既救急又救贫,切实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彰显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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