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逼人转钱 一男子犯非法拘禁罪获刑6个月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通讯员王倩)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余某非法拘禁逼迫被害人转钱一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2019年9月初,余某在网上向一名叫“小普”(身份待查)的男子购买了多张银行卡后,提供给境外赌博网站走流水账。按照余某要求,“小普”安排被害人王某从山东来到海口作为银行卡担保人,余某安排王某居住在海口市某区出租屋内。
2019年9月26日早上,余某称“小普”提供给他两张银行卡被挂失,导致境外赌博网站损失42000元,要求王某立即联系“小普”将42000元还给境外公司。由于“小普”未及时交款,余某便让担保人王某承担损失。为逼迫王某和“小普”交款,当日17时许,余某将王某从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某出租屋带至屯昌县,后伙同符某铭将王某带到屯昌县某镇一水电站,通过言语恐吓、拍摄视频等方式,逼迫王某筹钱。期间,“小普”陆续将4100元转账给王某,王某要求家人通过微信转账2万元给自己,收到上述款项后,王某通过微信转账给余某24150元。2019年9月27日晚,余某、符某铭将王某带回海口,在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某旅馆开房入住。9月28日凌晨,王某逃离某旅馆并报警。2019年9月28日18时许,公安民警在某宾馆305房将余某抓获。2019年10月2日,符某铭在屯昌县被抓捕归案。
今年1月19日,余某的家属代其将人民币20000元退还给王某,取得王某的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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