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公安局关于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屯昌县道路交通实际,对进入屯昌县城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采取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环东一路(含)和环东二路(含)以西、环西路以东、环南路以北、屯昌大道以南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八一西路、昌盛路与八一路交叉路口至双拥路交叉路口路段、昌盛路与环南路交叉路口至文明、科技路交叉路口路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限制通行时段:24小时。
三、绕行路线:经屯昌县城过境车辆,均绕行龙河路、屯昌大道、环西路、环南路,禁止驶入限行区域。
四、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报备制度,在通行前报请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同意方可进入,报备电话:0898-67813716。
六、本通告自2020年7月18日零时起执行。
屯昌县公安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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