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水库不幸溺亡,要求学校赔偿20万的诉求被法院驳回他违反信访条例多次非正常上访被逮捕
本报讯2010年5月22日,王某某的女儿罗某某在水库溺水身亡。王某某于2013年6月18日向屯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屯昌县南坤镇长圮小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0.2万元。该案历经一审、二审两个阶段,最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因诉求未得到满足,2015年至2018年期间,王某某先后10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公安机关训诫7次、屯昌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6次,屯昌县政府10次组织人员到北京将其带回,花费金额共计414528.37元。2018年5月2日,王某某再次来到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县劝返工作小组再次赴京对其开展劝返工作。3年以来,王某某违反信访条例,在工作人员陪同其到国家信访局递交上访材料后,仍然多次到北京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且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仍拒不悔改。5月21日,屯昌县公安局对王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经屯昌县检察院审查批准,6月21日,王某某被屯昌县公安局逮捕。9月13日,屯昌县检察院以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向屯昌法院提起公诉。
10月25日庭审过程中,王某某不否认自己的上述行为,但拒不认罪,无任何悔罪表现。待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后,合议庭将在合议后择日宣判。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许莹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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