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屯国自然资让告字[2020]2号
经屯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需按照规定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一)在屯昌县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在屯昌县行政辖区内存在通过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建设用地的、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或拖欠土地出让金且未及时改正的;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等失信主体。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竞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3日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查询和购买《屯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3日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1月1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周期不得超过3年,应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四)竞得人取得宗地后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挂牌宗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相关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五)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装配式部分政策内容的复函》(琼建科函〔2020〕151号)要求,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六)该宗地建医院项目,根据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等六部门印发的《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文件规定,出让土地控制指标参照医疗健康产业类中医疗卫生用地标准,约定投资强度≥350万元/亩,年度产值≥250万元/亩,年度税收≥35万元/亩,达产年限为5年,以上控制指标纳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
(七)竞买成交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应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
(八)本次出让地块为新增建设用地,已落实安置补偿和完成地上附着物清表工作,土地权利清晰;不存在土壤污染问题,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宗地外通水、通电、通路及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八、联系方式与公告媒体
联系地址:屯城镇环东二路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
联系人:吴清良、金女士
联系电话:13807565343、18976947136
查询网址:www.landchina.com;http://lr.hainan.gov.cn;http://zw.hainan.gov.cn/ggzy/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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