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6名居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被处罚
□通讯员林小丹见习记者林鸿晖
本报讯2月3日22时30分许,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树锋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80名执法队员成立专项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小组,分成5个中队,15个小队,派出15辆执法车,在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社区、城中村开展禁炮管控工作,陈树锋要求执法队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当晚,执法队员分别在加丁二里、加丁四里、新西路、双拥五里、吉安村等5处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有6名居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请”进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林某孟、吴某华、王某东、王某光、黎某和、袁某东等6人如实交代了自己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事实。目前,根据《屯昌县关于2021年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孟、吴某华、王某东、王某光、黎某和、袁某东等6人分别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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