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琼中法院法官联合办理控辍保学案,让辍学少年重返校园 “他重新回到学校后变化很大”
■本报全媒体记者张星李传敏
4月26日,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思源实验学校里,八年级学生小蒋(化名)趁着课间休息时间,与同学一起讨论一本课外图书,脸上不时露出微笑。
“他重新回到学校后变化很大,会主动跟老师、同学交流了,学习也比以前积极了。”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老师郑仕鑫告诉记者,这些转变跟法官们的宣传教育分不开。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小蒋无故未到学校上学,学校老师、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当地扶贫干部等多次上门家访,督促小蒋的家长送小蒋返校上学,但小蒋父母以小蒋自己不愿上学为由不予履行。口头批评教育无果,小蒋户籍所在的上安乡政府向小蒋父母送达了《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责令小蒋父母送小蒋回学校上学,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小蒋父母仍未履行。于是上安乡政府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小蒋父母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小蒋父母改正违法行为,限期送小蒋回学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小蒋父母仍未履行。上安乡政府经催告履行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
行政案跨区域管辖改革
属地异地法院联合办案
“2020年5月开始,海南全省法院实施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琼中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包括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由屯昌法院管辖。”屯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陈学富告诉记者。因此,上安乡政府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由屯昌法院管辖。
“因孩子不去上学而家长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此前没有过。家长不履行行政处罚,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更是没有先例。”4月26日上午,与屯昌法院联合办案的琼中法院行政庭庭长谭丽丹介绍说,从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本身来看,罚款没有问题,执行罚款也没有问题。但是罚款的最终目的是督促家长送孩子回学校上学,如果最终不能达到家长送孩子回学校上学这一目的,罚款就没有意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案件最根本的重点和难点不在于罚款,而在于如何让家长送孩子回学校上学,这显然不是通过强制执行能解决的问题。因此,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琼中法院与屯昌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联合办案。无论是屯昌法院的法官,还是琼中法院的法官,都在思考这类案子到底要怎么办理,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让孩子返校上学这一根本目的。
法官印制宣传手册
团队上门家访
陈学富回忆,屯昌法院受理上安乡政府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的同期,琼中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琼中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辍学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对存在辍学现象的孩子家庭进行家访、开展宣传教育,两地法院也组织法官加入了家访团队。
“孩子上不上学,是我们家长的事情,与他人有什么关系?这还能违法?”谭丽丹回忆说,参加家访团队上门家访时,经常被家长以这样的理由拒之门外,碰一鼻子灰。
谭丽丹认为,孩子失学辍学,首要的问题在于家长,毕竟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重视不够,也没有意识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去上学是违法的,因此,让孩子重返校园,必须首先解决家长的意识问题,包括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的意识和不送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上学是违法的意识。这就需要对家长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要对家长开展宣传教育,宣传什么、教育什么,拿什么去宣传、去教育,这是个首要问题和关键问题。”谭丽丹说,2020年6月中旬,经过仔细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法院组织法官印制了《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违法!》的宣传教育手册,这为后期家访团队和法官们上门家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了基础材料。
记者看到,这本黑白印刷的宣传教育手册虽然只有12页,但是里面对相关法律法规都进行了罗列,还通过两个具体案例以案说法。
“我们法官与家访团队逐一走访存在失学辍学情况的孩子家庭,了解孩子失学辍学的原因和家庭背景情况。”谭丽丹告诉记者,针对不同的失学辍学原因和家庭背景,我们法官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劝导、开展宣传教育、详细讲解义务教育法中有关“控辍保学”的规定及这些规定的目的、意义等,帮助孩子家长认识到适龄孩子不上学、不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孩子个人、对家庭、对国家、对社会均存在危害和不利影响,且明确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尽量说服孩子家长自觉、自愿、主动送孩子回学校上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针对孩子个人及孩子家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我们法官也和家长们进行深入的探讨,力求有针对性地帮助孩子和家长解决问题。
据悉,经过家访团队和法官们的共同上门努力,截至2020年6月21日,琼中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孩子已经重返学校上学,但仍有少部分辍学孩子劝学未果。
学校现场公开听证
辍学学生重返校园
“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八年级学生小蒋,就是辍学后前期劝学未果的学生典型之一。”陈学富介绍说,除小蒋外,还有琼中营根镇的小王(化名),与小蒋的情况基本类似。
2020年6月22日和23日下午,在小蒋和小王分别所在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和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学校,法院对上安乡政府和营根镇政府分别申请的两宗非诉执行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审查,并邀请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和学生们广泛旁听、参与讨论,法官们现场答疑、讲法。
“因法院办案程序的严肃性,加上现场旁听人员众多,针对大家现场提出的问题,我们法官也都给予了有针对性的回答和引导,应该是对孩子家长产生了一些作用和影响。”陈学富介绍说,现场听证后不久,小蒋和小王父母都自愿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并送小蒋和小王回到了学校上学。上安乡政府、营根镇政府也随后分别向法院撤回了执行申请,两宗案件圆满顺利办结,取得了比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政府、学校和家长共同的责任。
据悉,2020年5月以来,琼中多个部门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返校动员工作,琼中和屯昌两地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多方合力,包括小蒋、小王在内的琼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陆续重返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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