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考不过退款”会计培训机构耍赖法官出动 追回培训费
南国都市报11月19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毛雨佳蔡莉)11月17日至18日,海口龙华区法院集中力量对小标的案件(标的额5万元以内)进行专项执行清理活动,充分运用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手段,两天共计执行案件9件,执行和解3件,搜查3件,执行到位金额为7.6万元。
培训机构承诺考不过退款
法院为挂科考生索回学费
海口市民张女士、邹女士想考中级会计师资格证,2016年2月,海口某财通公司的业务经理于某接待了张女士、邹女士,于某承诺参加会计师考试培训,只要5000元,不过退费。
随后,张女士、邹女士与该公司签了协议,并现场各自缴纳了5000元培训费。张女士说,协议按单科考试成绩约定,该科考取0到40分,不予退款。考分在40分到及格线之间,该科可退款。
2016年8月,张女士两人参加了中级会计师职称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张女士、邹女士均未及格。两人各有一科成绩在40分以下。
张女士、邹女士找海口某财通公司,要求按约定退费却遭到拒绝。2018年3月,张女士、邹女士将该公司诉至龙华区法院。6月,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财通公司应退还张女士3400元培训费,退还邹女士3200元培训费。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法律义务,张女士两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公司早已关门大吉,经线上线下查询,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看似陷入僵局的案件,执行法官经实地走访多名该公司原办公楼的物业人员和邻居,获得了重要线索。
当年接待过张女士两人的业务经理于某,虽另起炉灶成立了新公司,但他定期帮海口某财通公司缴纳物业费,近期还帮该公司处理部分业务。11月17日,执行法官联系上了于某。经过法官释法析理,于某承认当年介绍参加培训,他从中获得抽成。于某担心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自己的新公司会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影响公司经营,震慑于执行压力,最终达成执行和解,于某承诺11月21日前退还全部培训费。
雇主欠薪法院强制执行
为保姆追回7000多元工钱
周大姐是海南屯昌人,2015年6月到雇主卢某家当保姆,双方签了《家政服务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500元,周大姐为卢某带孩子和提供一般家庭服务。周大姐在卢某家干了5个月,只领到了6000元工资,雇主卢某再未向其支付工资。
2016年6月,周大姐将雇主卢某告到龙华区法院,法院判令卢某向周大姐支付劳动费7828元(含月工资及不休假工资)。卢某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周大姐遂申请强制执行。
龙华区法院依法扣划了卢某银行账户余额2500元。经法院采取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卢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将拖欠周大姐的工资剩余部分汇入法院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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