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云联惠”传销头目受审 被屯昌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通讯员陈晓萍)11月21日,屯昌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某、邝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公诉机关查明:云联惠公司于2014年1月6日在广州黄埔区注册成立,设计开发了云联商城,采取“消费全返”经营模式吸收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形式获得加入资格,设置“提成”和“嘉奖”两种积分奖励制度并形成多层会员网络、多级代理公司吸纳资金,牟取非法利益。
公诉机关指控:杨某某、邝某某分别于2015年8月、2016年10月经人推荐加入云联惠,按照该云联惠的运营模式与规定缴纳费用成为会员后,依托广东云联惠总公司的云联商城以“你消费、我买单”“消费全返加盟奖励”等宣传口号进行虚假宣传,鼓动、引诱他人成为云联惠的会员,通过大量发展下线会员获取高额返利。经过鉴定杨某某利用6个会员号发展下线33087人,其中直接发展会员44人,通过奖金和消费返利等提成的方式非法获利19万余元。邝某某利用13个会员号发展下线694人,其中直接发展下线会员42人,通过奖金和消费返利等提成的方式非法获利9万多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某、邝某某利用网络、微信,以会员消费积分全返为名,吸引不特定公众成为会员、经销商、组成一定层级,采取“复式计酬”方式,引诱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组织、领导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被告人杨某某、邝某某均触犯了刑法规定,依法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杨某某、邝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主持公诉人和被告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就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因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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