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法院3年受理执行案1732件 执行案件结案率85.5%
本报讯(记者和婷婷张星蒙职宇)11月29日,屯昌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至今,屯昌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32件,已结1481件,结案率85.5%,执行到位金额1.65亿元。
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向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市场运营管理费10800元及逾期滞纳金。判决生效后,李某却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
7月18日,被执行人李某被传唤到屯昌法院,法警立刻控制住李某,承办法官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法院的强硬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严重性,其当即通知家人筹钱缴交案款,于当日全部履行完毕。
2017年,邱某酒后无证驾驶四轮农用拖拉机与钟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碰撞,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邱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赔偿钟某家属近35万元。但在执行过程中,法官经过查询和调查,未发现邱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据介绍,被执行人邱某家庭生活困难,法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为了缓解钟某家属生活困难,屯昌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该案6名权利人共救助8万元。
据了解,屯昌法院3年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额共计197.2932万元,救助94宗案件的130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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