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费问题掌掴公交司机女乘客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逮捕
本报海口1月9日讯(记者邓海宁通讯员袁文豪)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警方获悉,1月9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对2018年12月27日涉嫌殴打海口市30路公交车驾驶员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女,1989年生,海南屯昌人)逮捕。公安机关现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执行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2018年12月27日14时许,在海甸岛五西路例行巡逻的民警接到指令,30路公交车上有一名乘客在行驶过程中殴打驾驶员。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所幸公交车驾驶员符某某处置得当将车辆停稳,未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经查,当天13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从海口市港澳开发区公交车站乘坐30路公交车,期间因为咨询车费问题与驾驶员符某某发生口角,陈某某在公交车驾驶座旁与驾驶员多次争吵,并拿出手机对驾驶员进行拍摄质问,严重分散了驾驶员的注意力,后经驾驶员警告劝导终止了自己的行为。14时许,当公交车行驶到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万福新村至世纪大桥间的主路段时,陈某某再次走到公交车驾驶位旁边与驾驶员符某某争吵,随后陈某某扯掉了挂在公交车挡风玻璃处的国旗扔在地上,驾驶员符某某出言制止,陈某某听后情绪更加激动,挥手打了符某某一巴掌。当时车辆正在城市主干道行驶,车辆人流较多,车内还有其他乘客,为了防止出现大的交通事故和确保乘客安全,符某某立即刹车,将车辆靠边停稳并报警。民警到场后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并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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