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荡黑恶助推屯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屯昌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
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屯昌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精心组织、重拳出击,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已摧毁以郭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和以王某方、陈某桥为首的2个恶势力团伙,共抓获涉黑恶势力人员49人,涉及案件81起,冻结涉案金额150多万元。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12月29日,全县公安机关共接刑事警情197起,同比下降56.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极大地震慑了蠢蠢欲动的违法犯罪分子,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坚持高位推动
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屯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对扫黑除恶工作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突出思想认识到位、部署推进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三个到位”。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具体批示。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着力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在各个工作环节给予最大力度支持,拨付130万元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屯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坚强的经费保障。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结合实际,以县委书记田志强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匡文胜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敬文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符成辉,县法院院长苏志辉,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志刚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公检法司等26个相关单位列为成员单位,各镇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衔接相关工作。县扫黑办多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切实加强领导,分工合作,攻坚克难,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据介绍,屯昌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标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方面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屯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各成员单位不断完善打击整治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上下联动,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屯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广泛宣传发动
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与以往不同,此次宣传中新媒体成为扫黑除恶的有力"先锋"。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信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推送,使新媒体发挥重要的舆论引导作用。”屯昌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特别是通过新媒体发出扫黑除恶通告,公布涉黑线索举报方式等,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据介绍,屯昌结合地方实际,创新宣传方式,点面结合,全力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声势。屯昌县扫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印制发放《十个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识问答》宣传手册,在集市、街头设置流动宣传点,通过全县LED屏幕反复滚动宣传、电视夜校宣传等方式,宣传国家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做好相关法律政策的解读和宣讲,提高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提升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据统计,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屯昌县累计悬挂横幅800条次、张贴通告10000张、流动宣传车10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册。同时,充分利用《海南日报》《法制时报》等新闻媒体和各个微信平台,将宣传信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推送,使新媒体发挥重要的舆论引导作用。
此外,屯昌县还向广大群众印发《致全县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通过新媒体发出扫黑除恶通告,公布涉黑线索举报方式等,切实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重拳打击
推动扫黑除恶持续深入
聚焦斗争重点,做到精准发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屯昌公安机关继续加大对郭斌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侦查打击力度。因该团伙涉及罪名和涉案人员较多,社会危害极大,该团伙案件被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1号挂牌督办案件,并定性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侦办。在省公安厅的精心指导下,县扫黑办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加快侦查破案取证,加强联动会诊,确保案件办理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2018年5月22日,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取证,打掉以郭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抓获该犯罪集团犯罪嫌疑人40名,涉及案件65起。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郭斌等2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郭斌获死刑缓期2年执行。
深化线索摸排是扫黑除恶工作重要基础,屯昌政法各部门深入重大工程领域、项目建设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商贸市场等黑恶势力经常涉足和易于插手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民警开展清案件、清对象、清线索的“三清”行动,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主动进攻态势,根据线索,2月27日对以陈某桥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收网,成功抓获陈某桥等4名涉恶人员,涉及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案件11起。
一系列涉黑涉恶案件的侦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强机制建设
多部门联动出击取得成效
在屯昌县公安机关对王某方、周某忠为首的“菜霸”恶势力团伙侦查阶段,县检察院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的案情证据熟悉掌握,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快速作出对8名犯罪嫌疑人均批准逮捕的决定。
县检察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将该案快速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在提起公诉后,屯昌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8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对“菜霸”欺行霸市,垄断市场,任意毁坏公私财物、故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恶势力团伙公开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直播了该案审理过程。
据介绍,屯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不断加强联动和沟通,建立完善政法机关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加大对现有线索的侦破力度,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判,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此外,为切实解决以往政法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屯昌大力推动多部门联动,切实形成合力。
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通知》,对各基层组织进行排查整顿,2018年来,共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4个,调整软弱涣散村党委书记1名。县纪委监委制定《屯昌县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暂行办法》,建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严肃问责,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利用信访、巡察等督查检查工作契机,关注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深挖“保护伞”。对办案不力的相关警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立案审查调查2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5人,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挖彻查“保护伞”
不断强化政法队伍建设
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和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打黑不易,毁“伞”更难。
2018年10月13日,屯昌县召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查摆分析当前广大党员民警辅警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动员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迅速行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会议通报了屯昌县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个别民警涉嫌充当黑恶犯罪分子“保护伞”的有关情况,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工作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正气不彰则歪风滋长,陋习成规必然腐败蔓延,必须坚持边扫黑除恶“打伞”,边整风肃纪强警,除弊革新、激浊扬清,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屯昌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当前,屯昌正以前所未有的坚定决心和扎实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用实际战果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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