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有罪的人 不被追诉屯昌一派出所所长 涉嫌徇私枉法被公诉
南国都市报5月15日讯(记者何慧蓉)5月9日,屯昌县公安局屯郊派出所原所长李正茂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由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省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正茂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正茂,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正茂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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